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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庭系统--技术功能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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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国各级法院审判庭的庭审纪录设备也渐渐走向视听数字化、专业化、智能化,并提出了数字法庭建设的要求,在数字法庭建设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就是对庭审过程的实况视听进行固化,在这过程中并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名词---庭审实况视听固定。

数字法庭的技术要求:

   
     要求脱离民用电视监控、PC模式,多功能高度集成的专业设备,确保系统整体稳定性、和未来系统的轻松升级,操作和使用简单。
    为了保证庭审实况录像的视频图像质量,要求采用专业的MPEG-2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时实DVD光盘压缩技术,画面的清晰度达到704×576的分辨率。
    为了保证庭审实况音频的语音质量,要求录音达到低噪音高保真的DVD效果。
    要求庭审实况图像采集的人物专用摄像机,清晰度达到795(H)×596(V,色彩还原度好。
    要求庭审实况音频采集的麦克风,应选择指向效果好、低噪音灵敏度可调整。
    为了满足庭审实况过程中对原被告、证人、法官、公诉人、犯罪嫌疑人画面进行分别实时采集、记录和网络直播,达到专业级拍摄效果,要求采用多机位分别采集在线时实自动编辑。
    为了满足庭审实况过程中对原被告、证人、法官、公诉人、犯罪嫌疑人法庭陈述过程中特写画面的实时采集、记录和网络直播,达到专业级拍摄效果,要求画面转场无跳动,采用声音激励数字方式进行自动跟踪在线时实自动编辑。
    为了保证庭审实况记录的真实性、权威性和音像的不可更改性,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来防止和避免当事人各方事后对笔录内容和庭审过程争议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庭审实况的不可更改性。要求对庭审过程中的音视频进行数字加密DVD光盘同步直录,DVD光盘直录时间应大于3.5小时。
    为了保持原被告、证人、法官、公诉人、犯罪嫌疑人事后对庭审实况录像重要段落的快速查找,要求具有时实重点段落在线“打点”文字标识功能。为了方便事后对原告、被告重点陈述段落音像的独立回放,要求音频分轨迹、独立画面光盘录像。
    要求具有庭审实况网络直播功能、浏览器加密授权网络观看方式,应采用先进的MPEG-4音、视频实时压缩网络传输技术(DI格式512K码流),院长和主要法官、人大代表等随时视听庭审过程。并能通过法院专用网络将庭审现场传送到上级法院。
    要求具有庭审视听资料库管理功能,必须能提供方便的视听、笔录校对功能(双屏显示)、提供视听资料快速点播功能(响应时间小于2秒),具有极强的保密性能,快速拖动定位视频查找播放功能,支持DVD、SVCD等多种格式的文件,光碟刻录备份、档案管理功能。

数字法庭系统技术特点和功能:

1、庭审视听资料的高画质采编、存储和数字加密固定:

语音激励数字跟踪庭审视听自动采编功能:

    语音激励数字跟踪视听自动采编功能,是目前国际上用于特殊行业影像自动跟踪图像采编的一种全新技术。

庭审影像视频参数调整功能:
    为了得到庭审过程中的最佳图像效果,对前端人物摄像机视频源的对比度、亮度、色彩等技术参数进行任意调整,向存储及网络系统提供优质的画面输出。

八画面同屏浏览人工编辑视窗功能:

    为了满足重大审判案件庭审视听资料的人工编辑,通过对八画面同屏浏览编辑视窗的观看,任意选择切换所需画面,使人工编辑直观方便,准确可靠。

庭审音频分轨迹数字录音功能:

    采用动态字幕即时标注技术,在庭审过程中原被告、法官可根据需要随时在其陈述双方质疑段落上,进行音视频文字标记,(如;“原告质疑段落”字样)方便事后对重点段落的查找和笔录的整理。

庭审视听资料片头文字叠加功能:

    利用法庭书记员的笔录电脑,通过串行通讯接口,专用软件,制作庭审视频片头(包括X审字XXX号、案件名称、原被告姓名、开庭日期时间等),或利用动态文字叠加功能,将庭审过程中的笔录文字同步叠加到庭审画面上,讯问结束后,记录内容可自动生成文本文件,进行存储打印。

DVD光盘数字加密实时直录功能:

    采用先进专业自有知识产权的MPEG-2数字音视频编解码实时DVD光盘数字加密直录技术,每张DVD光盘均有独立不可见特殊算法的加密序列号(公安部物证中心可鉴定),从而确定了其权威性。

庭审视听资料库硬盘备份功能:

    内置大容量硬盘,使庭审实况贮存更方便,并具有硬盘快速转录DVD格式光盘的独特功能。

真迹签名

    国内独家技术,专门针对庭审取证设计。

2、庭审实况网络多播、异地取证、准会议视听功能:
庭审网络直播功能
    采用先进的MPEG-4音、视频实时压缩网络多播传输技术(DI格式512K码流),院长和有关法官通过内部局域网利用浏览器授权方式,对庭审现场进行网络高清晰度时实观看。

庭审网络传输、异地取证(开庭)视听互动功能:

    采用先进嵌入式的MPEG-4音、视频双向实时编解码压缩网络技术(DI格式512K码硫),通过网络编解码时实传输,将异地证人或犯罪嫌疑人的声音及图像传送到庭审现场,同时庭审现场的声音及图像也经过网络传送到取证现场或看守所的虚拟法庭内,双方进行网络互动,经语音激励数字采编自动将互动双方的音视频资编辑到庭审实况录像中。

法院小型视频会议准系统功能:

    利用本系统的数字采编网络功能,可实现法院机关总部与外派中法庭的视频会议及点对点的音像交流功能,同时可进
行DVD光盘直录和会议内容的网络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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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字法庭--范例
 + 数字法庭系统--技术功能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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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字法庭--设备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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